平湖市局力促化妆品经营单位规范化建设

时间:2023-11-11 19:25:17 作者:佚名

  

  为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平湖市局用好整治、宣传、示范“三招”力促化妆品经营单位规范化建设,全力打造健康安心的化妆品消费环境。

  一、强化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执法人员对辖区母婴店、化妆品店、美容美发店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以儿童化妆品、染发烫发、防晒类、进口化妆品等为重点检查品种,严查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经营假冒伪劣及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违法行为等。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581余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785家次,立案查处化妆品案件48起。

  二、抓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通过公益培训、科普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全面运用微信公众号、宣称展板等各类宣传载体,开展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宣传,充分点燃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热情,营造良好氛围。结合业务培训、日常监管,及时向辖区企业宣贯化妆品法律法规,提高企业重视程度,主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为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用妆安全保驾护航。

  三、坚持示范创建,引导行业自律。以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为契机,选取11家美容美发单位和2家宾馆作为创建培育对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辖区化妆品经营经营使用单位质量管理水平。对创建单位开展上门一对一指导及线上咨询服务,针对台账规范化整理、化妆品合法性查验等薄弱环节进行攻坚,推动创建单位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化。在日常监管中,将示范单位好的做法和管理经验向其他经营单位做好宣传,并积极引导其他单位对标找差,整改规范,达到带动一片、全面提升的效果。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11/8/art_1228989352_5893433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