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局三举措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时间:2023-11-11 19:18:28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标签管理,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按照省药监局有关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平阳县局结合药品安全巩固提升暨“药剑”行动,强化组织领导、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全面整治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督促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

  一是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将“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作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重点工作,明确专项行动工作的时间、任务、重点对象、重点检查内容等要求。建立科所队三方联动工作机制,科室主要负责检查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基层单位负责检查辖区化妆品经营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执法队负责指导违法案件查办。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明确以国家局发布的关于《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公告内容,作为对涉嫌“一号多用”产品是否属于违法产品的判断依据,确保检查工作的准确率。

  二是科所联动,高效推进。结合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升级工程和经营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科室靠前指导、基层站所重点督导、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聚焦染发烫发育发类、防晒类和儿童化妆品等重点品种,以注册人/备案人、美容美发单位、母婴用品店等为重点对象,以产品是否合法、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进货查验是否执行到位等为重点内容,聚力打击“一号多名称”“一号多商标”“一号多主体”等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儿童化妆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范等违法行为。

  三是多维普法,营造氛围。积极组织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学习领会“一号多用”专项行动文件精神,引导企业认真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结合现场检查,加强对化妆品法律法规知晓率低、法律意识淡薄的经营户化妆品法规宣贯,增强守法意识;加强安全用妆科普宣传,通过局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媒介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认真核对信息,鼓励消费者积极投诉举报“一号多用”等违法行为,提升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10/30/art_1228989352_58934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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