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省局药品生产处组织省行政受理与投诉举报中心、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和省药品检查员中心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专题学习,对国家药监局近期发布的《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2023年第132号)、《关于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现场检查指南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3〕81号)进行集中学习。
会议指出,国家药监局近期发布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严格B类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对已经取得生产许可的B类许可证持有人,提出了严格监管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持有人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坚持底线思维防控风险的必要举措,也是守护公众用药安全的必然要求。
会议要求,各处室、各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药监局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委托生产的许可管理,强化委托生产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监督管理,提升对委托生产的风险识别、风险防范的能力,促进委托生产产业链规范化和监管科学化。
会上,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的许可管理、质量管理、监督管理、其他事项等四方面的内容逐条进行了学习。药品生产处、省行政受理与投诉举报中心、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和省药品检查员中心相关同志近30人参加会议。(省局药品生产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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