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启动以来,自治区药监局第三检查分局为持续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积极探索建立药品安全监管新方法、新机制,通过强化工作部署、风险排查、联动协作、宣传引导等措施,在行动中取得了初步成效。
强化工作部署 消除安全隐患
按照自治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议要求,第三检查分局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安排,立足15类监管风险点,结合20条安全巩固措施,经风险会商,对总体工作做了周密部署。通过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落实,消除9个风险点,巩固了药品安全稳中向好的形势。
强化风险排查 惩治违法行为
坚持问题导向,在专项行动中将网络销售、既往发现问题较多、被多次行政处罚的企业列为重点排查对象,在农村(牧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收集研判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共检查“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135家次,排查风险隐患259条,已全部完成整改;查办违法案件11件,总货值金额26.18万元,收缴罚没款14.88万元。
强化联动协作 解决疑难杂症
构建“1+2+N”协同工作模式,由第三检查分局牵头,盟市和旗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配合,环食药侦支队、禁毒支队、基层市场监管所等N个主体参与联合检查。自联合行动开展以来,各职能部门相互移送105条案件线索,组织召开3次座谈会,5次联合检查行动,有效解决了药品监管中存在的堵点和难点问题。
强化宣传引导 倡导社会共治
充分利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和用药常识,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不法侵害。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在日常监管执法过程中对监管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引导。指导企业规范经营、守法经营,增强企业合规意识、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倡导企业加入社会共治行列,共同营造用药安全、安全用药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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