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药械化审评检查工作公平、公正,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含兼职检查员、外聘专家)的管理和监督,近日,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印发了《利益冲突回避管理规定》。
该规定列出了利益冲突的各种情形,明确了审评检查行为规范以及防范利益冲突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规定要求中心全体人员在任职前和任职后每年签署《工作人员防范利益冲突备案表》,检查员在实施现场检查前、外聘专家在参加专家咨询前应签署“无利益冲突声明”,同时对利益冲突主动回避、依申请回避和强制回避进行具化。
目前中心已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利益冲突自查以及在现场检查前落实“无利益冲突声明”的签署。下一步,中心将进一步从夯实制度基础入手,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防止利益冲突,预防权力腐败,为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评检查的责任担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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