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过度医疗 维护参保人权益 ——贵州医保部门发布就医购药提示

时间:2023-09-23 22:10:23 作者:佚名

  防止过度医疗   维护参保人权益

       ——贵州医保部门发布就医购药提示

  

  当您就医购药时,医保部门提示:

  1、优先选用医保范围内药品。

  2、使用自费药品、耗材、项目的,需本人或家属同意。

  3、住院期间,非必要不在门诊缴费或药店购药。

  4、没有住院超15天不报销的规定。

  5、不能冒名使用他人医保卡。

  6、已开医嘱未检查的项目,不买单。

  7、全省范围内,住院费用结账时都可直接报销。

  8、到外省就医前,先办备案手续。

  9、买药就买集采药,性价比高,安全放心用。

  10、享受慢特病待遇人员,主动告知按慢特病结算。

  11、优先到二级及以下医院门诊,报销更多。

  12、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13、保健品,不能串换成医保药品。

  14、个人账户的钱也不要乱花,钱要用在刀刃上。

  15、处方流转到药店购买医保药品,可按规定报销。

  如还需了解更多医保政策,可以关注“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或拨打12393医保服务热线。


原文链接:https://ylbzj.guizhou.gov.cn/xwdt/ybyw/202309/t20230919_82430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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