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政府召开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动员会

时间:2023-09-16 23:23:21 作者:佚名

  8月31日上午,宝鸡市召开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动员会,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宏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韩景钰主持会议。

  会上,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对宝鸡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金台区、眉县、扶风县及省信用联社宝鸡审计中心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医疗保障是党和国家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安排,抓好参保缴费工作不仅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兜住民生底线的关键之举,也是巩固脱贫成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重要抓手,更是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的具体实践。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站位、统一认识,切实增强参保缴费工作的责任感。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抓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参保缴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动员部署,深入政策宣传,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高效开展。二是认清形势、把握关键,不断提高参保缴费工作的质效。充分发挥市县镇村组五级力量,对重点群体进行深入走访,扎实做好宣传动员,引导群众自愿参保、主动缴费,确保全民参保计划有效实施。三是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确保参保缴费工作如期完成。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市县(区)两级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确保全市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努力形成“措施有力、责任明确、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会议强调,各县区要强化责任担当,及时掌握缴费进度,建立工作调度、进展通报、工作督办等机制,实行跟踪问效,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圆满完成2023年参保缴费工作任务。

  市医保局、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分管负责同志,市医保局、市税务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市医保经办中心、市基金中心负责人;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县(区)医保局、税务局、医保经办中心、基金监测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宝鸡文理学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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