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药品零售环节质量监管工作,完善执业药师在职监管,增强药品零售环节风险防范意识。南湖区局以自查促进工作,以指导提升规范,以检查推动落实,稳步推进,完成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药师在职在岗专项整治。
一是以自查促进工作,在主体责任上放“压舱石”。利用微信工作群,要求辖区内267家药品零售企业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自身执业药师履职、处方药销售管理等行为。同时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在自查整改阶段,严格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自查自纠,收到自查报告267份,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主动进行整改。
二是以指导提升规范,在业务指导上当“指南针”。立足自身职能、发挥专业优势,以指导提升规范,查看药品零售企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药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履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是否完整规范,票、帐、货是否相符一致;针对夏季气温回升快,跟进指导药品储存条件,阴凉区温湿度监测情况,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显著标明,严格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三是以检查推动落实,在操作规范上下“真功夫”。执法人员对辖区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通过对照处方药的销售记录、药店监控录像和钉钉考勤来判断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履职情况,严格排查是否有挂证、兼职现象;认为核对是否由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处方登记记录是否保存完善,严查药师不在岗违规销售、滥用处方药的行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8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08家,发现执业药师“挂证”1人,发现其他问题23条,已全部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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