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局“四个一”开展“药剑”专项行动

时间:2023-09-16 21:41:15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省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部署,鹿城区局立足本职,结合辖区实际,坚持全盘统筹协调,强化上下联动,打造专项整治网络,强化督导考核,“药剑”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强化领导抓统筹,形成“一盘棋”。建立区级药品安全巩固提升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工作组、风险防控工作组、案件查办工作组、能力提升工作组四个工作组,强化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凝聚打击合力。各基层所确定一名分管所长作为“药剑”行动联络员统筹“药剑”行动工作,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全程指挥,带头履行好责任、传导好压力。

  二是建立机制抓联动,拧成“一股绳”。建立包括例会制度、联络员制度、案件会商机制、督导评价机制和统计上报制度的五大工作机制,细化案件查办联动、案件移送等工作程序,落实“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稽查要求,全面提升案件查办质效。截至9月10日,“药剑”行动综合工作组已向各基层所和执法大队移交11起案件。

  三是明确重点抓整治,编织“一张网”。以药品批发企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为重点整治领域,以新型毒品替代品“依托咪酯”为靶点,联合鹿城区禁毒办开展医药企业依托咪酯禁毒宣贯会,集中力量深挖细查,力争打根断源、正本清源。突出麻精药品仓储保管、台账记录、冷藏运输、基本知识培训等关键环节检查,依法依规开展针对性指导,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建议。

  四是注重督导抓成效,贯穿“一条链”。建立领导挂点联系制度,成立以分管领导“挂帅”的4个挂点联系组,对辖区14个街镇进行挂点联系和督导督查,建立“周研判、月分析、季督查”考核机制,将各基层所查办案件情况纳入年度药品安全考核评价指标,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确保“药剑”行动成效。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9/11/art_1228989352_58934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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