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至15日,隆安县卫生健康局、教育局联合组织开展“红眼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落实晨检等制度,指导并协助发生疫情的学校等单位做好卫生处置工作,严防疫情传播蔓延。
隆安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及时会同学校、托幼机构做好疫情控制工作,引导学生注意个人卫生,经常洗手,不要用手揉眼睛,不要和他人共用毛巾、手帕,家庭中每个人的眼药水单独使用,以防交叉感染。
隆安县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红眼病”防治知识,医疗卫生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生、儿童大力宣传普及“红眼病”防治知识,重点做好“红眼病”的传播方式和预防措施宣传,教育学生、儿童懂得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如何防范“红眼病”,提高学生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隆安县各级医疗机构落实首诊(首问)责任,发现“红眼病”病例或得到相关信息报告后,立即处置报告。县疾控中心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全县疫情和周边县市有关信息情况,并根据分析、审核情况及时进行研判预警,做好疫情控制工作,防止疫情暴发或疫情扩散导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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