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药品安全整治成果,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海宁市局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三个方面,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有效排查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一是抓组织架构,统筹推进落实。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主抓、科所联动配合的层层推进机制。市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专题会议,复盘总结前期工作,探讨在“药剑”专项行动推进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研究部署接下来重点任务。在此基础上,对基层所(分局)建立晾晒通报制度,每月公布基层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工作成果等。
二是抓能力提升,夯实监管基础。加强药械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成立全市药械化检查员人才库,根据人员流动、考核情况,适时调整检查员库。同时,针对本次“药剑”专项行动,提供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的理论知识培训,涵盖零售药店日常检查工作要点,药械化领域常见违法行为、处置方法及办案技巧,新开、变更零售药店及器械经营企业现场验收检查要点,在理论学习完毕之后,对药品检查员进行笔试考核检验学习效果,进一步提升检查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及业务能力。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开展药品检查员培训2次,参加培训28人次。
三是抓案件查办,确保问题闭环。加强执法队、科室、基层所协作联动,夯实办案基础,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办案效能。针对往年问题较多、投诉举报集中的重点领域,在本次专项行动中,运用案前排摸、网络监测等方式,深入排查挖掘案件线索。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好后期“回头看”检查工作;对突出问题依法依规从重从严处罚,实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今年以来,共查办药械化案件37件,较去年同期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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