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局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时间:2023-09-02 20:17:46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巩固2022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有效排查化解药品流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平湖市局四点出发扎实深入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一是迅速部署落实,提升有感服务水平。结合辖区现状,按照省局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安全专项行动要求,检查对象按药品批发、线下零售、线上网售和使用环节细分,各环节均由专人负责。不断提升有感服务水平,先后举办了平安建设示范药店座谈会、药店智慧监管恳谈会、药品网络销售现场培训会、个体诊所(门诊部)药械质量安全管理员培训会等会议活动,通过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解析、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对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安全专项行动中的各项重点内容开展普法教育,通过会后线上答疑线下走访的方式,帮扶相关企业开展自查,切实落实自身主体责任。

  二是风险隐患排查,清单管理销号落实。以毒麻精药品、含兴奋剂药品、冷藏冷冻药品和网售药品等为重点产品,以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着力问题导向,聚焦当前亚运保障,组织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对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巡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以“清单式管理+销号制落实”的方式,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时间表、责任表,处置一件销号一件。截至目前,已完成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637家次,网络巡查121家次,发出网络违规展示处方药信息责令整改17家次,目前均已整改完成,立案查处药品案件20起,其中移送公安2起。

  三是加强协同合作,形成监管工作合力。加强与公安、卫健、医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继续推进与公安部门执法合作备忘录的建设,进一步提高药品案件线索传递质量,通过两部门案件系统线上移送的方式对移送案件实现无纸化实时行刑衔接无缝对接。联合卫健部门发文制定《平湖市个体诊所平安建设提升行动方案》,创新建立“一员一榜”机制,进一步细化除险保安工作。截至目前,已联合公安部门和卫健部门开展医疗机构麻精药品专项检查8家次,联合卫健部门对平湖3家医美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联合医保部门开展药店药品管理检查12家次。

  四是谋划数智赋能,着力推进无感监管。以自主研发的“云药通”数智双地图系统为抓手,不断推进药品智慧无感监管。率先与上海市金山区在长三角地区推进跨省特殊药品监管系统上实现对接联合管控,打破区域数据壁垒。通过设置药品储存温湿度超标、药师考勤缺勤、购药数量异常等预警规则,以数字化系统预警精准发现问题,通过系统非现场检查提升监管效能。截至目前,已通过“云药通”系统发现药店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未按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有效案源3起,均已立案查处。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8/29/art_1228989352_58933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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