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局“抓好三点”开展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检查

时间:2023-09-02 20:37:35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落实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营造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日前,兰溪市局开展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剑指化妆品专卖店、美容美发单位。

  一是抓好基础,提前摸排盲点。以各基层所为单位,在开展专项检查前对各自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摸底,重点关注平时监管容易遗漏的、不起眼的“灰色地带”,重点标注日常监管中“老大难”问题,建立名册清单台账,为后续集中执法行动打好基础。摸排的同时以“面对面”宣传的方式,对相关单位开展化妆品法律法规知识宣贯,督促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抓好关键,统一检查要点。统一组织专项培训,对检查内容、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指导。检查要点为相关单位是否存在经营使用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经营使用者擅自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和擅自配制化妆品;经营使用的化妆品存在超过使用期限;经营的化妆品存在未标注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限期使用日期)、生产者信息;经营使用的化妆品是否存在“一号多用”现象等。

  三是抓好执法,直击监管重点。依托“两条腿走路”式执法,逐一击破重点对象。一方面,抽调科所队精干力量分为6组,随机抽取前期摸排名册中的24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集中执法,着力突出“抓典型、强执法、明成效”。另一方面,各所以各自辖区为战场,以“扩面、提质、帮扶”为目标,强调柔性执法,全面开展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相关单位121家,出动执法人员326人次,排查风险隐患42个,立案3起,相关问题均已闭环整改到位。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8/31/art_1228989352_5893388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