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来,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黔医保发〔2023〕20号),进一步减轻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就医负担。
如果您是我省居民医保“两病”人员,2023年10月1日起,您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扩大了,在将门诊用药纳入保障范围的基础上,“两病”人员门诊检查、检验也可以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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