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来,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黔医保发〔2023〕20号),对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进行了完善,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两病”保障水平。
2023年10月1日起,我省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两病”报销待遇将提高,具体为:
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
分别调整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70%。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分别提高了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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