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强化塑料制品在药品流通领域的经营监管,柯城区局全面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及早部署,有序推进。根据衢州市局印发的《衢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柯城区局自2022年起即针对文件中涉及药店禁限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治理内容,及时部署药店限速推进工作,以全区公告的形式告知辖区零售药店,逐步替换用于盛装及提携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到2022年底,全区零售药店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
二是强化监管,严查重处。通过加强日常巡查与明察暗访、加密抽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引导督促经营主体严格按照规定禁限期限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重点检查经营主体购销台账,对违反规定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依法予以查处,截至目前,全区137家零售药店完成覆盖检查,出动监管人员568人次,监督经营户自行下架不可降解塑料袋18家次。
三是注重推广,营造氛围。强化零售药店主体责任,与经营户签订塑料污染治理承诺责任书137份,督促检查经营户在药店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塑料袋等,牢固树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共同营造使用绿色、环保购物袋的良好氛围,推动消费者养成环保选购、重复使用、适度消费的习惯,减少一次性塑料购物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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