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集中排查治理化妆品经营环节存在的“一号多用”违法行为,近日,普陀区局科所联动对化妆品经营主体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检查。
一是立足监管职能,开展专项检查。按照《通知》要求,第一阶段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主体开展了全面自查,累计清理涉嫌“一号多用”产品共计80余件;第二阶段,在化妆品经营主体自查的基础上,分局科所联动开展专项检查,对化妆品经营主体自查情况进行“回头看”,集中排查治理各种“一号多用”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
二是明确检查重点,提升监管效能。通过分析研判各经营主体前期自查自纠情况,汇总整理本辖区内存在“一号多用”情况的产品名录,对该类产品进行重点监管。以美容美发店、化妆品销售门店经营使用的“一号多用”情况较为多发的烫发、染发类产品为重点检查对象,提升监管效率。截至目前,已累计检查美容美发店28家、化妆品销售门店11家,对涉嫌存在“一号多用”产品扣押2起、对涉嫌经营无备案号普通化妆品扣押1起。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规范安全意识。在检查过程中,注重开展各化妆品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工作,耐心讲解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一号多用”三种情形“一号多名称”“一号多商标”“一号多主体”的具体表现。同时,手把手指导经营主体如何正确使用“化妆品监管APP”,及时发现有问题产品,切实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对有问题产品不采购,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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