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首日医保电子处方流转结算成功

时间:2023-08-13 04:02:18 作者:佚名

  8月10日,职工医保参保患者刘某因痛风性关节炎到龙里县中医医院就诊,被告知可凭医院就诊电子处方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报销。随后,刘某来到附近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贵州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里店,通过扫描贵州医保APP医保电子凭证获取医保电子处方,完成了购药和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直接结算,实现贵州省首日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成功结算。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贵州省医保局为进一步促进“医”“药”分离,在龙里县、南明区开展医保电子处方流转试点,医保电子处方是医生为患者开具的数字化医疗文书,处方通过审核后上传至贵州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患者登录“贵州医保APP”选择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电子处方流转至该药店后,患者可直接在药店取药结算。

  龙里县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待遇结算暂行参照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待遇标准执行,即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年度起付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60%、65%。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目标是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发挥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共济功能。目前龙里县作为全省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工作试点地区,在后续工作中将加大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应用推广力度,持续推进“互联网+u医保”便民服务,待下一步全省全面推开后,实现职工参保人员看病、购药、结算信息的互联互通,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多就医服务自主权,享受更多医保便利。

  


原文链接:https://ylbzj.guizhou.gov.cn/xwdt/ybyw/202308/t20230810_81665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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