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麻精类药品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对麻精类药品日常监管,坚决防止非法流弊滥用,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分局积极组织开展精神药品、麻醉药品专项检查,确保麻精类药品“管得住、用得上、不流失”,切实加强辖区内麻精类药品监管。截至目前,共出动监管人员60余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7家次,限期整改3家,均已完成整改。
一是排查摸底,登记造册。严格落实专项检查有关工作部署,要求辖区内经营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并对新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品种经营的单位主动登记上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经排查,暂未有零售经营单位。
二是全面检查,强化监管。开展零售药店含麻黄碱复方制剂销售专项检查,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管理。要求患者实名购买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并且单次销售不超过2个最小包装,且严格执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杜绝含特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检查药店22家,发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台账记录不全等问题2家次。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购、用、存的票账物是否相符,并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五专”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对各医疗机构落实过期精麻药品登记、报告、处理、销毁等制度一一进行检查,做到严格细致,不留死角和漏洞,检查医疗机构5家次,其中1家次存在进货查验记录部分缺失的问题。
三是加强宣传,注重防范。在对口腔诊所等使用单位进行检查的同时,进行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要求使用单位增强安全管理意识,落实管控制度,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合法经营;进一步规范精神药品、麻醉药品使用管理,有效保障合法医疗需求,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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