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第25号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核发青海新延龄春医药有限公司
《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组织现场检查验收,青海新延龄春医药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经营条件,准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告。
附件:企业基本信息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
附件企业基本信息
序号 | 企业 名称 | 社会信用 代码 | 注册地址 | 法定 代表人 | 企业 负责人 | 质量 负责人 | 经营 方式 | 证号 编号 | 仓库 地址 | 经营 范围 | 发证 日期 | 发证机关 |
1 | 青海新延龄春医药有限公司 | 91633100MACFP26R3C | 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海湖大道40号2号楼2层 | 王元学 | 马雪林 | 王延奎 | 批发 | 青AA- 97105 | 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海湖大道40号2号楼2层、3层 |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 2023年8月8日 |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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