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以后,西安市坚持做好政策有序衔接,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按照《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当前有关规定,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每人每月发给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
截至6月底,西安市共计审批备案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1182人次,其他城市居民94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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