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区通过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和基本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通知》和《关于通报表扬2019-2022年通过社区医院建设评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通知》,灵川县11家基层医疗机构光荣上榜。在“优质服务基层行”中,大圩镇中心卫生院、定江镇中心卫生院、潭下镇中心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九屋镇中心卫生院、公平乡卫生院、潮田乡中心卫生院、海洋乡卫生院、大境瑶族乡卫生院、灵川镇卫生院、三街镇卫生院、灵田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此外,大圩镇中心卫生院和定江镇中心卫生院两家医院还通过了社区医院建设评估。
近年来,灵川县各基层医疗机构以“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创建为抓手,以党建为引领,借医改东风,因地制宜,高效推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通过持续改善就医环境、医联体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区域中心建设、“互联网+医疗”建设、人才引进及双向流动机制、中西医融合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多种举措,逐渐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环境,进一步提升了县域内老百姓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信任度及满意度。
下一步,灵川县将立足提供全周期全方位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持续促进基层医疗机构有序发展,持续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全面推进健康灵川建设和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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