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多措并举 引导患者基层就医

时间:2023-07-09 04:07:41 作者:佚名

  近年来,广州医保按照国家、省部署,通过设置专项政策加大基层保障力度、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激励基层发展、医保待遇向基层倾斜等措施,引导患者基层有序就医,支持建立分级诊疗模式,促进基层卫生机构健康发展。

  一、设置医保专项政策,支持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医保基金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8月起,实施医保基金支付家庭医生签约基本服务包,按照职工医保70元/人年,城乡居民医保20元/人年的标准支付。2022年,广州市共有29.47万参保人签约家庭医生基本服务包,医保统筹基金累计支付1,715万元。同时,联合卫健、财政、人社等部门建立了紧密的协同机制,既立足于开拓创新,又扎根于基层实际,全面谋划每一项具体措施。二是设置家庭病床项目引导康复治疗向家庭延伸。广州市将家庭病床纳入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参保人经确认属于恶性肿瘤需支持治疗等10种情形,在符合家庭病床服务管理规范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家庭病床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满足参保人出院后居家康复护理需求。2022年,广州共有8,415人次享受家庭病床门特服务,医保统筹基金累计支付2,340万元。三是支持建立“农村居民门诊一元钱看病”模式。通过“医保制度+财政补助”的方式,进一步减轻村民门诊负担,提高村民就医待遇水平,有效引导村民在村卫生站就近看病。

  二、开展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

  一是开展DIP床日分值结算,鼓励收治长期康复护理患者。对精神疾病、安宁疗护、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病例,组成床日病种,按住院天数累计分值,并根据医院收治指定病种床日分值费用占比进行系数加成,引导、激励基层医疗机构收治长期住院患者。设定343个基层病种,引导常见病、多发病下沉基层治疗。改革后,基层医疗机构收治长期住院患者数量明显增长,2021年较2018年床日例数增加33.7%、费用增加94.9%,一、二级医疗机构平均住院天数较2018年增加40.6%。二是促进门诊支付向基层医疗机构适当倾斜。建立向基层倾斜的普通门诊结算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职工医保按人头付费标准基层与其他医疗机构保持一致,并按退休人员选点人数占比给予调增,保障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结算需求。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并设置门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联体以及费用增长率、自费率等调节系数,对结余留用费用及超支补偿费用进行调节,体现医保支付的激励作用,促进门诊支付向基层医疗机构适当倾斜。

  三、医保待遇向基层倾斜,引导参保人基层就医

  一是拉大医保住院报销差距。在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方面对基层医疗机构较大倾斜,使参保人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待遇水平显著高于其他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与其他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最高相差750元,住院支付比例最高相差20个百分点。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基药费用的支付比例在相应规定标准基础上再增加10%。二是拉大医保门诊报销差距。城乡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比例最高相差3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保部分参保人群实施社区首诊,老年居民和非从业居民仅在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时才可享受医保报销。三是方便参保人基层就医。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镇卫生院与村卫生站,视同为一个选点机构为参保人提供门诊就医服务,参保人选点在其中一家医疗机构即可在其一体化管理机构范围内看病报销,为参保人基层就诊提供便利。

  


原文链接:http://hsa.gd.gov.cn/zwdt/gddt/content/post_4212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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