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助推藏医药传承创新,加快推进藏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西藏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藏汉双语版《西藏自治区藏医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第一册、第二册)。2023年6月25日自治区药监局召开了图书发布会议,宣布了《西藏自治区藏医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第一册、第二册)正式发布,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制剂室副主任旺久专家代表医疗机构制剂室就《西藏自治区藏医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做了代表发言,发布会上还向参加会议的各代表免费赠送了《西藏自治区藏医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第一册、第二册)及《藏药治疗查培病(高原红细胞增多症)亲乃丹布病(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庆巴洒曲(肝硬化腹水)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共30套。西藏自治区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一楠出席会议并讲话,藏医药领域专家、藏药生产企业、藏医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单位共计30余名代表参加。
会上,吴一楠副局长提出,出版藏汉双语版《西藏自治区藏医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第一册、第二册)对助推我区藏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并对藏医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单位提出,一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制剂安全有效主体责任;二要充分发挥制剂临床实践优势,积极探索“三结合”藏药新药研究工作。
《西藏自治区藏医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第一册、第二册)的出版发布,将进一步规范我区藏医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行为,统一藏医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或备案标准,为我区推进藏药标准建设,助推藏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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