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省局组织召开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政策研讨会,研究部署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工作。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斌出席研讨会。省局经营处主要负责同志、省供销联社及省内19家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企业等40余代表参加研讨会。
研讨会上,药品经营处介绍了我省药品现代物流实施政策研究调研情况,详细解读了《江西省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指导意见(试行)》。省供销联社介绍了我省“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及城乡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情况。与会企业分别围绕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配送情况、配送能力、存在的问题及对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建议等方面积极发言。
刘斌指出,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对于推进药品批发整合重组,提高药品配送集中度,提升基层药品供应能力,促进全省医药经济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健全全流程监测追溯体系,确保医药产品物流安全。省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江西省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指导意见(试行)》,加大力度支持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企业发展,重点培育一批运营能力强,运营模式先进的医药流通集配中心,提升药品储存运输集约化、规范化、智慧化水平,推动完善城乡高效安全配送体系,打造跨区域全省药品物流供应链,确保药品供应保障和流通环节药品质量。(省局药品经营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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