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相关处室、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医疗器械科学监管,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药监综械管〔2023〕58号)要求,省局将同步开展“全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时间为7月10日至14日。
二、活动主题
2023年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主题为“安全用械 共享健康”。
三、宣传重点
(一)宣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方式面向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基层监管人员进行法规制度宣贯,推动法规制度深入贯彻落实。
(二)宣传医疗器械创新监管政策,展示我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成果。宣传我省鼓励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医疗器械企业创新研发、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情况,为企业研发创新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加强我省医疗器械创新工作所取得的成果的宣传,鼓励医疗器械新技术应用, 促进科学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推动医疗器械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组织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经验交流会,开展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医疗器械冷链及第三方物流质量管理、医疗美容医疗器械质量监管等交流活动,引导医疗器械企业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
(四)开展医疗器械知识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公益培训、科普展览、互动交流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医疗器械科普宣传活动,向社会普及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用械意识。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照省局活动安排,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统一时间段,使用统一的“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标识,围绕“安全用械 共享健康”的主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省局各相关处室、分局、直属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要求(附件1),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处室、分局、直属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要加强宣传周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舆情走势,稳妥发布相关信息,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做好总结上报。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处室、分局、直属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事宜,并做好宣传周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总结工作,请于7月2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8月5日前将宣传周工作总结(格式附件3)通过邮箱发送至省药监局许可注册处。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药监局许可注册处
联系人:熊永恒、张晨旭
电话:0551-62999247、62999332
邮箱:chxuzh@163.com
附件:
附件3、2023年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总结报告格式.docx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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