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促集采 优价格 强监测推动三医联动实现多方共赢

时间:2023-06-10 01:56:05 作者:佚名

  肇庆市医保局扎实推进国家和省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在肇庆市常态化开展,进一步优化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探索建立肇庆市医药价格监测制度,持续发力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切实提升群众在改革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落实国家、省级药品耗材集采,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一是积极推进国家和省级药品耗材集采常态化。顺利推进七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落实省组织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2022年度为群众节省费用约5千万元。二是严格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落实两轮国家药品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资金拨付约1632万元。

  二、探索医药价格监测制度,规范医药机构价格行为。一是完善配套政策,提高价格监测工作的质量。制定实施《肇庆市医药价格和采购信息监测与发布制度(试行)》以及《关于做好2022年度医药价格和采购监测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监测哨点信息报送工作的日常管理力度。二是强化分析,积极探索监测结果运用路径。根据发现存在的连锁药企零售门店部分药品销售价格加成率较高的情况,函询和约谈相关药品连锁企业,引导相关企业对16个品种药品销售价格进行主动调降,平均价格降幅为40%,单个品种最大降幅为80%,让监测工作的成效真正惠及群众。

  三、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助力高水平医院建设。一是推动省公布的新增和修订项目在肇庆市落地实施。按省医保局统一部署要求,结合肇庆市实际临床需求,制定了161项新增(修订)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让广大群众享受到更多价格合理、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二是积极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19年来,肇庆市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172项,重点降低64项大型设备和检验项目价格。

  四、构建医药价格治理新格局,让医药服务更优质实惠。一是加大基金监管力度,通过组织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智能监管系统审核、投诉线索调查处理等方式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共查出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2亿元,有力打击震慑各类涉医药价格的违法行为,保持了监管的高压态势。二是以信息化提高医药服务便利度。全力推进“智慧医保”“互联网+医保”建设,不断拓展医保电子凭证的服务深度和场景应用广度,引导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稳步提升。三是促进医药服务管理更为精细化。做好省级三大目录和国家谈判药品的落地工作,强化协同监管,将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及回款情况纳入医保基金绩效考核体系当中。四是优化完善肇庆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促进三大药品采购平台形成良性竞争。五是加强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监管。印发《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有力保障肇庆市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有序开展。

  


原文链接:http://hsa.gd.gov.cn/zwdt/gddt/content/post_4193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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