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药学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02 22:35:43 作者:佚名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药学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

  药学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药学与中药学两类。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非滚动考试管理模式,即报考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所考科目必须全部通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滚动考试管理模式,即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四科,视为合格。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二)学历及资历条件

  1.参加药士(中药士)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有药学及相关专业(中药学、药物制剂学、临床药学、医学、中医学、化学、生物技术、制药工程、药事管理、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医疗器械等专业。在非医疗机构从事涉药工作的护理专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下同)中专学历。

  2.参加药师(中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药学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取得资格后被聘药士(中药士)职务满5年;企业工作人员须取得药士(中药士)资格满5年。

  (2)取得药学及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3.参加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药学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取得资格后被聘药师(中药师)职务满7年;企业工作人员须取得药师(中药师)资格满7年。

  (2)取得药学及相关专业专科学历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取得资格后被聘药师(中药师)职务满6年;企业工作人员须取得药师(中药师)资格满6年。

  (3)取得药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取得资格后被聘药师(中药师)职务满4年;企业工作人员须取得药师(中药师)资格满4年。

  (4)取得药学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上述学历资历条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在上一个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在上一个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未获得应有的继续教育学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4.其他有违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情形的。

  (四)相关学分要求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须取得相应继续教育学分。没有完成学分的,请抓紧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安徽药品人才网:www.ahfda.com)。

  三、报名程序及时间

  2023年全省药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办法。考生到工作单位所在市指定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肥中央驻皖单位和省直单位考生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时间:6月25日-7月5日。

  请考生按以下流程操作:

  1.登录“安徽药品人才网”(www.ahfda.com)点击全省药学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进入考生报名主页面。

  2.填写个人信息。在“填写个人信息”页面中填写考生的基本信息,其中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能超过限定的字符数。已参加2022年全省药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其通过科目的成绩可滚动至2023年度,2023年可继续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剩余科目。

  3.填写考试科目。在“选择报考类别科目”页面中选择报考的类别和科目。

  4.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分辩率为:60像素/英寸,宽:295像素×高:413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进行审核。考生可于网上报名后的第3天查询所提交的照片是否合格。照片不合格者,请考生重新按要求提交。

  5.打印考试报名表。照片审核合格者,可上网打印《2023年度安徽省药学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必须双面打印。

  6.对操作网上报名程序确有困难者,请携带本人电子照片,经由所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负责。

  (二)现场确认

  考生于7月10日-7月12日携带有关材料到所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接受所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各市现场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考试费用。凡在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现场确认后,考生不得更改报考专业、科目。

  现场确认时所需提交的材料为:

  1.《2023年度安徽省药学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背面打印诚信承诺书并签名)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当场验证后退还,复印件须有审核人签字)。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验证后退还,复印件须有审核人签字)。

  4.本人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报考药士、中药士;原件当场验证后退还,复印件须有审核人签字)。

  5.本人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2张(须与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

  四、考试时间及方式

  2023年全省药学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23日-9月24日。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9月23日

  上午9:00-11:0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00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9月24日

  上午9:00-11:00

  (中)药学专业知识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00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考生于9月15日-9月22日登录“安徽药品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按要求携带有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12月31日后考生可登录“安徽药品人才网”查询考试成绩。

  五、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7月21日前,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表及《安徽省药学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考生的报名资料共同进行复审。

  六、考试用书

  2023年全省药学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使用《2022版全省药学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电子版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安徽药品人才网发布的为准,请考生按照大纲要求进行应试准备。考试用书可参考《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指南》(第八版)、《安徽省药学专业中初级职称资格考试应试指南》丛书(2017年版)。

  七、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文件规定,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由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审核时按每科50元收取,出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并全额上缴省财政;缴费成功后原则上不予退费。

  各市用于考生资格审查等费用,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各地考生数量,从部门预算中核拨。

  八、注意事项

  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对在报名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执行。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严格审核,共同把关,切实做好2023年度全省药学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报名及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23年全省药学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科目

  2022版安徽省药学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药学部分.zip

  2022版安徽省药学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中药学部分.zip

  2022版安徽省药学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药事管理与法规.doc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public/4140867/12160212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