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当前,我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总数达到167家,其中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1家,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166家。由于病原微生物检测、监测、复核等工作需要,我区生物样本跨区域转运日益频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突出全过程安全管理,从严做好生物安全样本转运。
一是严格审批,把牢关口。严格按照《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运输管理规定》,重点审核生物样本运输的是否必要、运输容器和包装材料是否符合规定,送样、运输和接收单位资质等内容,切实做好前端管理。
二是严密安排,安全运输。对运输路线进行预先推演,制定应急措施方案,确保运输环节通畅。运输过程全程采用A类/UN2814包装,运输工具符合相关运输要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与民航西藏自治区局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开通生物样本航空运输通道,进一步提高运输的安全性、可靠性,促进运输便捷化、高效化。4月以来,我委通过航空运输,已将1批次139份生物样本安全转运至接收单位。
三是严肃纪律,压实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送样单位签订相关承诺书,完善各环节交接确认机制,确实把责任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专人运输要求,送样单位和接收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运输,并保持全程通讯畅通。强化接收后回访,在生物样本运达交接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安排专人,对生物样本运输进行电话回访,了解运输和交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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