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近期,建德市局着力开展隐形眼镜监管专项行动,通过三明确三加强,切实强化隐形眼镜及护理产品质量监管,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明确重点,加强检查。重点对学校周边的眼镜店进行检查,重点查看企业是否索证索票,是否做好验收养护及台账记录,是否按要求留存验配记录、回访记录等,目前已检查隐形眼镜经营企业11家次,检查中发现问题10余个,均已现场指导企业整改,规范经营行为。
二是明确原则,加强打击。以“零容忍”“无遗漏”为原则,检查企业是否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隐形眼镜,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情形,是否存在销售假劣、过期的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经营未经注册、网络违法违规销售、无医疗器械经营资质等行为。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处理,以打击促规范,提升医疗器械产品整体质量。
三是明确目标,加强宣教。加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通过药械监管交流平台,向企业发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经营企业手册”。以三一五宣传活动等平台,向公众宣传隐形眼镜知识和使用伪劣隐形眼镜的潜在风险,提高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和风险意识,发放隐形眼镜知识宣海报、手册200余份,接受相关咨询1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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