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局四举措加强特殊药品安全监管

时间:2023-04-27 00:10:29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排查风险隐患,防止发生特药流弊事件,江北区局根据辖区监管实际,持续加强特药安全监管,确保药品经营使用安全。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按要求完成检查频次,及时上传检查报告。根据年初特药监管工作要求,完成对辖区内特药批发企业和宁波大学医学院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分别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并做好后续跟踪检查,确保对特药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截至4月24日,共检查相关单位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

  二是强化信息化监管。依托国家局特药监管系统进行网上巡查,落实监管责任人,及时有效实施监督检查,每周一次网上监控特药进销存情况,密切关注、预防、解决异常情况,确保不发生流弊事件。截至4月24日,共完成网上巡查15次,做到辖区特药经营使用单位检查全覆盖。

  三是强化专项检查。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防止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按照上级要求,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抓好落实,完成对辖区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购买方资质自查情况的审核,并组织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经查,未发现企业购买方资质有虚假伪造情况,未发现骗购含可待因复方制剂等第二类精神药品事件发生。截至4月24日,辖区特殊药品经营继续保持平稳态势,企业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基本符合监管要求。

  四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企业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积极宣贯法律法规,对日常管理不到位的企业法人进行约谈,截至4月24日,共约谈相关企业1家,并指导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排查风险隐患,落实防范化解措施。

  下一步,江北区局将继续加大对特药的监督检查力度,宣传预防药物滥用、杜绝特殊管理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用于制毒、贩毒、吸毒等禁毒知识,扩大禁毒宣传的覆盖面和知晓率,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杜绝隐患,防止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危害公众安全和健康,确保不发生流弊事件。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4/24/art_1228989352_58932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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