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局高质量完成医疗器械年度抽检工作

时间:2023-04-14 23:51:10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器械市场秩序,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23年国家和浙江省医疗器械质量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海曙区局坚持以抽样为手段,规范生产经营使用为目的,截至4月11日,已圆满完成2023年度医疗器械抽样工作,共抽取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抽检5批次,浙江省医疗器械质量抽检13批次。

  一是明确任务,筑牢“责任墙”。接市局下发文件后,立即召开抽验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抽样工作任务,明确抽样工作重点,确保抽样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实行分管局长领导下的专人负责制,明确了抽样工作人员,并对抽样工作人员加强医疗器械抽样相关要求的学习,严格按照市局下发的抽样工作计划和抽样方案进行抽样。根据方案要求,制定抽样计划时兼顾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使用单位,分别组织开展抽样,优先抽取辖区内生产企业在产产品,并要求注意内在联系,避免重复抽样,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规范抽样,筑牢“保障墙”。坚持以抽样为手段,规范生产经营使用为目的,做到现场监督检查和抽样工作相结合。在对被抽验单位进行抽样的同时,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管理、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索证索票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2023年度医疗器械监督抽验采取上门抽样的方式,共分配该局18批次任务,其中国抽5批次、省抽13批次,涉及冷链产品10批次,其中生产企业11批次,经营企业4批次,使用单位3批次,共出动抽样人员18人次,顺利完成了抽样工作任务。

  三是严控质量,筑牢“安全墙”。截至目前,所有批次抽检的样品已按要求在抽样工作完成5个工作日内寄出,并及时跟踪确认样品到各检验院情况。需要冷藏运输的,确保产品运输环节不脱离冷链。海曙局已完成抽检平台系统的信息录入及抽检产品的买样落实,并将持续关注检验结果,待检验院检测完成后,积极做好抽检后续处置,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配合省药品稽查局进行查处。涉及不合格召回和处罚情况的及时上传平台,对抽检不合格医疗器械进行跟踪检查,保障广大群众用械安全。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4/11/art_1228989352_58932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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