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辖区药械安全管理,增强药店从业人员法律意识,确保辖区群众用药安全,慈溪市局扎实做好药械综合检查工作。今年以来,共完成药店检查234家次,给予警告27家次。
一是加强药品管理。重点对药店人员配备、处方药销售、药品贮存温度、管制药品登记、计量器具检定情况、在售药品进销存情况等多方面开展检查。要求各药店负责人和执业药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经营,确保所购药品来源合法、去向可追。检查中发现药店存在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具药品处方、未按规范开具销售票据的违法行为行为,执法人员均现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二是加强器械监管。仔细核查药店相关资质公示情况,核查药店内在售医疗器械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做好进货查验记录,产品外包装标示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要求设置独立经营区域,相关票据资料是否能够整理保存,从而确保医疗器械使用安全。
三是做好教育引导。结合警示信息和线索,对药店经营者开展教育和引导,对近期媒体报道揭露涉及的用药问题,要求企业深入学习并结合自身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在之后的经营过程中时刻保持警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日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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