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自治区药品领域政务服务水平,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自治区药监局积极推进药品领域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截至目前,自治区本级已分四期发布实施药品电子证照通告,正式启用电子证照68项。
广部署,推进电子证照应用管理。印发《关于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到2023年底前,全区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证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电子化。制定《全区药品监管领域涉企电子证照事项清单》,包含行政许可、其他权力和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涵盖全区各层级事权。
准发力,推动电子证照互通互认。按照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国家工程标准制发自治区本级电子证照,同时对存量电子证照数据进行标准化整改,实现电子证照标准统一、全国互认。以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支持6项“跨省通办”事项中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有效缩减异地办事中的材料提交数量。
免证办,深化电子证照应用服务。自治区药品“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已完成证照名称关联和“一证一接口”服务系统对接工作,除特殊药品管理外,自治区药监局本级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已实现“免证办”,企业和群众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实现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材料。
强宣传,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场景。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向办事企业和群众介绍电子证照的实际应用场景和授权使用方式等,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在药品“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中的应用,进一步扩大对电子证照应用服务的宣传推广,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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