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景宁县局提前谋划,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通过强化监测工作,把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医疗机构、药械化经营企业整体联运、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等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和公众的用药安全意识,有效避免药害事件的发生。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监测网络体系不断完善。随着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不断发展,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预警功能不断显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了“健康浙江”、省市县政府考核内容。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该局将乡镇以上卫生院、较大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都纳入到监测体系,克服该县山区偏远的实际困难,把监测工作延伸基层单位,努力形成比较完整的监测网络体系。
二是加大督查力度,科学长效机制逐步建立。积极与卫健部门联合,制定药械不良反应工作方案,将监测工作纳入到年底的医疗机构考核中。把监测工作与药械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把药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工作与信用等级考核相衔接,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考核。截至目前,共开展指导检查4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
三是突破现实瓶颈,报表数量质量稳步提高。面对辖区内人口偏少、医疗机构和经营企业总体量小的问题,该局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提升监测站工作人员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工作意识、理论知识与实际水平,引导监测工作不断向规范化、科学化、长效化方向发展。同时,通过实时与各监测单位保持信息畅通、及时督促、手把手面对面的进行教学等方式,重点提高新的、严重的报告比例。截至目前,全县药品不良反应共上报29例,其中新的严重的13例,占44.8%,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7例,化妆品不良反应7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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