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手机轻松备案看这篇!

时间:2023-04-01 01:52:30 作者:佚名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通知》指出,2025年底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基本实现医保报销线上线下都能跨省通办。

  2023年1月1日起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正式实施!

  哪些人群适用?怎么备案?

  怎么结算?一起看看!

  

  一、具体适用于哪些人群?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如何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服务页面,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粤医保”小程序快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其中“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可办理跨省备案;“粤医保”小程序既可以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也可以办理省内跨市异地就医备案,还可查询备案信息、就医结算记录以及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用过都说真方便!

  1.“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

  扫码进入小程序,点击【开始备案】;进行实人认证,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选择备案类型;阅读备案告知书,提交备案材料。回到首页,点击【进度查询】还可以一键查询备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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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提示: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异地急诊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提交备案材料。

  ★异地就医备案允许补办。参保人员跨省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2.“粤医保”小程序

  扫码进入小程序,点击“异地就医备案”功能,进入备案页面,阅读备案告知书,提交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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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备案成功后如何选定点医院?

  选定点:参保人可以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查询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选好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可凭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需提前激活)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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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医结算: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规定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只需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支付。

  异地就医结算记录可以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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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月1日起

  跨省异地就医7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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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hsa.gd.gov.cn/zwdt/ywsd/content/post_4141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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