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 (记者/吕欣)3月20日,自治区中医药局联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商务厅下发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十大药膳”及“区域民族特色药膳”遴选工作。
此次评选活动,全区各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区域龙头餐饮企业、中医药产业示范基地、中药饮片龙头企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药材生产和经营的专业合作社以及个人,均可申报。
遴选作品共分6大品类,分别是:药膳菜肴类、药膳糕点类、药膳饮品类(含酒、露、茶、汁)、药膳膏滋类、药膳汤羹类及其他类。申报的药膳作品主要原材料品种原则上在中医药文献中有记载且在民间推广中有着较深厚的应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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