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时间:2023-03-25 03:06:33 作者:佚名

  沪药监通告〔2023〕10号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我局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我局废止、失效以及由我局制订或者执行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

  1.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制订或执行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0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附件1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生效日期

  到期日期

  废止原因

  1

  上海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责任制实施办法

  沪食药监法〔2015〕510号

  2015年8月11日

  2020年8月10日

  到期失效

  2

  上海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沪食药监规〔2017〕1号

  2017年1月5日

  2022年2月14日

  到期失效。相关要求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财政部《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执行。

  附件2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制订或执行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2023年)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上海市零售企业许可验收实施细则

  沪药监规﹝2019﹞1号

  2

  上海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

  沪药监规﹝2020﹞1号

  3

  上海市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

  沪药监规﹝2020﹞2号

  4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

  沪药监规〔2020〕3号

  5

  上海市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试行)

  沪药监规〔2021〕1号

  6

  关于促进上海市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沪药监规〔2021〕3号

  7

  上海市放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沪药监规〔2022〕1号

  8

  上海市第二类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

  沪药监规〔2022〕2号

  9

  上海市自体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治疗药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沪药监规〔2022〕3号

  10

  上海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沪药监规〔2022〕4号

  


原文链接:https://yjj.sh.gov.cn/zh/20230314/a8d706cefa624a1fb504fc3f53ce8bd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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