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方案》提出了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总体要求,统筹部署了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现代化工程、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和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工程等8项重点工程,安排了26个建设项目,并逐一明确建设目标、建设任务、配套措施和部门分工。同时,《方案》要求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做好项目资金保障、加强动态评估监测和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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