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美丽健康权益,洞头区局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化妆品质量专项检查。
一是排查风险隐患,落实主体责任。以母婴用品店、化妆品经营店、美容美发店为重点,对化妆品经营单位经营的儿童、美白淡斑、染发烫发等特殊化妆品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不合格化妆品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虚假夸大宣传及宣传治疗功效、经营未依法注册的化妆品等情况,询问商家是否能提供供货商的有效资质证明及购进票据,并着重对经营销售的进口化妆品标签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专项行动总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0家。
二是积极入户指导,提升经营意识。通过入企入店指导、线下宣传、开展培训等举措,积极指导化妆品经营单位建立进货验收、化妆品不良反应等各项制度,并发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手册和科普知识彩页,普及儿童化妆品标识“小金盾”知识,指导经营单位利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查询系统和“化妆品监管APP”等平台查询化妆品相关信息,不断提高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自律意识,做到守法经营。此次专项共入店入企指导20家次,培育儿童化妆品示范店2家。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树立风险意识。联合区妇联“三八维权周活动”,积极开展化妆品安全“放心查”活动,宣传推广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APP,讲清说透APP查询真伪、科普宣传、投诉举报等功能。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使用化妆品,纠正部分消费者盲目追求产品效果或治疗作用的不正确认识。活动期间,共发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人次。
9月19日,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京会见蒙...
9月18日,省卫生健康行业党委召开会...
9月17日下午,西安市委政策研究室副...
9月16日至17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
9月16日晚,第七次金砖国家总检察长...
为助力我市医疗器械产业国际化发展,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