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3日,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章光文赴吉安、赣州,调研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章光文先后来到江西普正药业有限公司、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林科龙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江西科睿药业有限公司、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每到一处,章光文就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汇报,查看生产车间,详细了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章光文指出,国家药监局制定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企业机构人员设置要求,细化了持有人质量管理要求和机制,强调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章光文强调,药品质量安全事关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公众对药品质量零容忍。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覆盖药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要高度重视药品质量,守住安全底线,特别是集采中选品种、无菌制剂等高风险品种质量安全,建立完善药物警戒体系,加强上市后研究和风险管理,落实追溯管理责任。要强化中药全产业链质量管理,重视中药材质量,推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中药质量安全。
章光文要求,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思路,关心关注企业发展,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助力我省生物医药高质量发展。
省药监局中药监管处、药品生产处主要负责人随同调研。(省局药品生产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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