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工作,日前,天等县卫生计生监督所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监督,重点检查天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三家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或更新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专人报告等以及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等情况。
从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县疾控中心以及三家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均能规范开展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工作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传染病管理后的疫情报告工作,建立了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报告、登记等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培训和自查工作,均设有专职人员负责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报告上报工作且能及时上报,未发现病例迟报、漏报和瞒报等情况。
下一步,天等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后疫情信息报告管理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持续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疫情信息报告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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