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发布《关于表彰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获奖者的决定》,对2020—2021年度在无偿献血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个人、集体、省(市)、部队予以表彰奖励。
《决定》对70多万名献血者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对491个单位、203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促进奖”,对15个省(市)和313个市(区)授予“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对14300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对3499名同志授予“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对5个军队单位授予“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
《决定》强调,希望获奖的地方、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弘扬正能量,带动社会各界进一步支持和参与无偿献血。《决定》号召社会各界以他们为榜样,弘扬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人道主义精神,捐献热血、挽救生命,为推动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据悉,自1998年《献血法》施行以来,全国已累计开展无偿献血表彰奖励10余次,表彰无偿献血者超过25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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