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讯(特约记者 陈静)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被列入医疗救助,建立动态筛查与依申请救助结合机制,参保人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标准,就会被监测发现并经审核纳入救助……日前,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等10部门印发《福建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细则》,明确了高额医疗费用监测推送的标准及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的程序,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为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实施细则》提出,建立高额医疗费用监测机制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依申请救助机制。医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高额医疗费用支出进行预警监测,每月15日推送监测筛查出符合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标准的疑似对象名单,由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收入情况认定,医保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实施救助。即使不在名单中,但参保人个人认为符合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申请条件的,也可以提出医疗救助预申请。
福建省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保障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有效救助,该省医保部门将依托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不断优化救助流程,增强救助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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