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局深入贯彻学习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药品安全为基点,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为使命担当,在区政府支持下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飞行检查,做好新形势下药品安全工作,努力提高“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的能力水平,实现全域药品风险安全可控。
一是源头约束,厘清“买哪些”。2023年,区财政为药品安全工作拨付了专项资金,支持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飞行检查,覆盖对象包括药品主体(含批发和零售),医疗器械主体(含生产和经营),化妆品主体(含生产和备案人)。西湖区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需要,筛选有代表性的目标对象,建立飞检目录清单,以职能边界、重点清单、预算管理、履约管理、监督管理等为纲要,承担主体监管责任,用好财政资金,筑牢药品安全的“防火墙”。
二是规范指导,明白“怎样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分别有各自的飞行检查要求,不同类型的主体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也完全不同。如,化妆品生产企业和化妆品备案人,均处于承担化妆品质量主体责任的位置,但生产企业是加强自己的生产管理,备案人则需要监督被委托人的生产管理。西湖区局引入第三方机构后,将强化指导功能,规范第三方机构的检查行为,建立飞检内容清单,做到监管“不松手”、责任“不甩手”、处理“不缩手”,确保履职尽责到位。
三是流程闭环,清晰“管什么”。药品安全监管属于专业化要求高的监管范畴,西湖区局除严格审核第三方机构的认证认可资质、参与人员的“审核员”资质以外,还将组织事先培训,着重于强调专业性的要求和年度重点。组织事中沟通,着重于阶段性总结做好改进提高。组织事后评估,着重于效果评价,实现财政资金绩效再优化。通过对购买服务全流程的闭环管理,加强绩效评估,实现飞行检查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西湖区局将在健全药品安全监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全流程管理中,实现二者的最优衔接,提高政府监管水平,开启飞行检查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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