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较前版诊疗方案在七方面作出调整:一是不再判定疑似病例。二是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阳性与核酸阳性共同作为诊断标准。三是将临床分型由“轻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调整为“轻型、中型、重型、危重型”。四是不再对病例“集中隔离收治”。五是将我国已经批准上市的抗新冠病毒药物纳入诊疗方案。六是进一步完善重型、危重型病例诊断标准和预警指标。七是感染者出院不再进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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