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层层推荐资格审核,综合素质能力考评,广西药监局向社会公布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富川县市场监管局、南丹县市场监管局等3个单位为广西第一批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
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对全面提升市县药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保障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意义。2021年以来,中央和国家药监局先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家药监局关于推进市县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定印发《广西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将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作出全面规划和系统部署。
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以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为主线,深入开展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高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创新推进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等各项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件的底线,追求医药产业发展高线。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效突出、认可度高,在全区具有示范表率作用的先进典型。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富川、南丹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在监管能力建设上真抓实干,积极探索做好属地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典型模式,在加强工作力量、提升履职能力、加强检验能力、强化监测能力、提升应急能力、提升服务产业能力、共建各类重点园区上取得突破性开局,在捣毁制售假药千万元以上“黑窝点”等大案要案中表现突出而上榜。(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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