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藏医药干预指引

时间:2023-01-06 22:31:23 作者:佚名

  

   

  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先后出台四版《西藏自治区新冠肺炎中(藏)医药防治方案》,同时加大藏医药抗疫培训,为藏医药届积极参与救治工作提供了遵循,指导藏医药在新冠感染防控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充分发挥藏医药特色优势作用,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防治工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藏医药相关专家,依据《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中医药干预指引》和《西藏自治区新冠肺炎中(藏)医药防治方案(试行第四版)》,结合疫情期间藏医药救治经验,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藏医药干预指引(藏汉双语)》(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分成人、儿童、特殊人群的治疗用药方案及预防方案两方面,指导新冠感染者更好地运用藏医药方法进行居家治疗及康复,为广大人民群众通过藏医药的方法进行预防与治疗提供指引。

  同时,为更好的发挥《指引》积极作用,保障人民群众藏药需求及用药安全,一是印发《关于加强采购新冠病毒治疗藏药的通知》,督促各地市加强新冠治疗藏药的采购,确保满足人民群众对藏药的需求。二是通过线上形式对全区各级藏医医疗机构进行《指引》相关培训,指导各级藏医医疗机构能够更加熟悉《指引》相关内容,努力提升《指引》普及率。三是通过周报的形式,及时掌握藏医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治疗藏药的储备情况,做到全程监控藏药的储备及用药情况,确保“病有所药”。截止目前,全区各级藏医医疗机构新冠治疗常用12种藏药储备量达2.2万斤,基本满足群众需求。

  

  

  

  


原文链接:http://wjw.xizang.gov.cn/xwzx/wsjkdt/202212/t20221230_33578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