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于12月1日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办法》精神,扎实做好《办法》学习宣传工作,衢州市局通过组织培训、开展微信推送、部署企业自查等形式开展了法规宣贯活动,有效提升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营造线上线下一体监管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宣贯,营造氛围。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按照当前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各类媒介宣传作用,采取微信推送、政策图解、专题专栏等形式,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的宣传力度,指导企业学通、学懂法规条文,强化企业守法意识;加强对各级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监管效能,为办法顺利施行营造良法善治、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已编发微信、图解等宣传8条次,指导生产经营企业20余家次
二是深刻领悟,夯实监管。于《办法》出台的第一时间组织监管人员参加互联网医疗背景下电子处方流转与监管研讨会,在线听取专家解读,掌握网络药品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部署药品网络监管职责,强调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逐步完善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工作,强化网络药品安全风险控制,持续推进药品网络销售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夯实药品网络销售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三是自查自纠,落实责任。要求企业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办法》的重要意义,围绕《办法》制定背景、制定主要思路、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第三方平台的管理要求、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职权划分、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等6个方面,加强企业内部的学习培训,同时,建立督查机制,组织技术团队对照《办法》逐条逐项自查自纠,累计排查整改问题3个,有效增强企业主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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