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局出台七项措施,全力促产保供疫情防控用药品、医疗器械。
据悉,七项措施分别是: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涉疫药品、医疗器械涉及扩产、复产的相关申请,随到随审、快审快批、全流程网办、“零跑动”办理;优化防治新冠病毒感染药品生产现场检查;优化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感染诊治医疗器械生产现场检查;优先助推生产企业以注册人制度尽快受托生产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同时全力支持自治区相关企业新冠抗原检测试剂注册申报工作;成立新冠病毒诊治药品、医疗器械应急检验工作组,开通24小时应急检验通道,提供检验检测和咨询服务;开设疫情防控所需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快速审批通道,确保调剂审批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加大对口帮扶力度,成立工作专班,坚持窗口前移、提前介入,实行“一企一策”,精准帮扶,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
此前,12月13日,该局已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监管及保障供应工作的通知》,明确所有药店线上线下销售“四类”药品不再进行实名登记,不再查验健康码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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